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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愛上痞子蔡的女孩》 
  
  我是一個快樂的飛行員,沒事就飛啊飛的,至於目的地是哪?不是我能決定的,和誰一起在美妙的天空共舞,就更不是我能控制的。我可能上輩子做了不少壞事吧,常常碰到一些機車機長,被電是理所當然的事,誰叫人家四條槓,我只有三條槓,差一槓就差很多,就如電視廣告上說的,差一個字就不是純潔喲!

  當飛行員,並不是我從小的志願。我從沒去松山機場旁看飛機起降,我覺得那是一件很蠢的行為,而且那些情侶是假看飛機之名,行上下其手之實,我這種正人君子是不屑幹那種事的。當飛行員,是因為我二十啷噹歲浪費青春報效國家時當的是空軍,退伍後直接轉開民航機很容易,且又有不少錢入袋。為了弟妹的學費,我只好從事這對身體不好的職業,大家都只看到我錢多,都不知每次起降對身體很不好呢!會加速老化呢!而且對這圈子有點熟悉的人都知道,飛行員被大家視為是玻璃情人,很容易就碎了,沒有保障,還有一個口號叫「別愛飛行員」,所以我到現在還是夜夜孤枕。

  雖說我不是從小就立志當飛行員,但在飛行時還是蠻快樂的,因為起飛、飛平改為自動駕駛後,就是我作夢的時候了。

  我常夢想能有一次劫機事件(hijack。順便跟大家上一課,國際民航法有規定,在機場碰到叫Jack的朋友,你不能大叫Hi Jack,會被抓去關的,不唬嚨你),機長和OBS(是觀察員不是歐巴桑喔)都被歹徒打死了,只剩我一人,因為我看起來比較老實,不會偷偷和塔台報密或使壞,而且我看起來比較俗辣,不會挺身去救後艙那些笨乘客。歹徒中有一個有著天使般臉孔與魔鬼般身材的美女,控制及協助我一起駕駛飛機飛往目的地,最後美女愛上了我,不願與惡魔頭子在一起,而和我一起智取,將歹徒繩之以法。結局是我和美女在經濟艙、頭等艙及駕駛艙做那檔事。哪檔事?就是做愛做的事囉!

  不過,上帝的歸上帝,凱撒的歸凱撒,作夢的歸作夢,現實的歸現實。到現在為止,我沒碰過一次劫機,被機長電卻是常有的事。

  到了飯店後,很多同事都去享樂了,在飛機上的緊張全釋放於純白潔淨的床上。我當然也不能輸人家,進了房間後,我也和我的大床共纏綿,只不過另一半是手提電腦。

  在網上點來點去,點到了一個以小學為名的網站,在那兒可以寫日記,也可以偷看別人的日記。嗯,我喜歡,偷窺是人的本性,而我又將之發揮至極。

  
     『如果我有一千萬,我會辭去工作環遊世界。
      我有一千萬嗎?沒有。
      所以我仍然為五斗米折腰。
  
      如果我是輕舞飛揚,我會好好利用死前的每分每秒。
      我是輕舞飛揚嗎?不是。
      所以我還在虛度光陰。
  
      如果我是痞子蔡的女友,我會活得很快樂。
      我是痞子蔡的女友嗎?不是。
      所以我活得並不快樂。』

  
     『我努力地寫著日記,在數不盡的文字之中。
      你看完後的不屑感想。
      厭惡也好,鄙夷也罷。
      並不曾使我的日記中斷。
      因為令我持續的,不是你的讀後感。
      而是我的青蛙王子。』
  

  這是改痞子蔡的《第一次的親密接觸》裡面的plan嘛!雖然我看過的小說不多,但我有看過這本,因為痞子蔡太紅了,網路上大家都在討論,為了不讓網友覺得我是個跟不上時代的人,我還特地去買了這本書來研究一番,在聊天室才可以臭屁一下。

  這不過就是數學中的if…then理論嘛,雖然我求學時代數學不是最頂尖的,但這基本的常識我還懂,其實這根本就是狗屁理論!

  
  「如果飛機被劫,我可能會釣到一個美女。
   飛機有被劫嗎?沒有。
   所以我無法和美女在經濟艙、頭等艙及駕駛艙一晚來個三次。」

  
  我也會寫,沒什麼了不起!

  我還是去看了一下這個女孩的個人資料。她的暱稱是『輕舞飛揚』,日記本名稱是『愛上痞子蔡的女孩』。哇靠,對一個小說人物如此癡迷,這女孩不是瘋了就是有病,不知道電影和小說都是作家幻想的天地嗎?那些內容都是無法在現實生活中發生的,所以作家才會將不可能的幻想移情到另一個世界。去,笨女孩。

  不過,我決定傳張紙條給這笨女孩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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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tkate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