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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第一部小說,是以男生當第一人稱來寫的,那時很多人以為作者是個男的,
甚至以為我就是那個飛行員男主角,因為我很久才生一集出來,
讀者以為我是執勤完飛回台灣才有空上網貼文章。

寫完《愛上痞子蔡的女孩》後,我和呆子一起以搞笑的方式寫了姐妹作《帶賽的笨呆子》,
寫完後,我用以女生的心態寫了部深沈的長篇《愛上了‧愛》,
之後嘗試用第三人稱寫了《莎拉公主》,寫著寫著,又想換個寫法,寫些不一樣的東西,
也就是這篇小說啦,呵呵。

呃...這也算是去年寫的斷頭小說之一吧,雖然第一部算結束了,但還有第二部。

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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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tkate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